欢迎访问 戴红军 律师工作室 官方网站! 咨询服务热线:13770633688;18625188809;17361919489
Logo
新闻分类
联系方式
手机:13770633688 戴律师
执业证号:13201201010987063
手机:18625188809 王律师
执业证号:13201202010197173
手机:17361919489 潘律师
执业证号:13201201811070292
网址:http://www.dhjlaw.net
总所地址:南京市白下路111号洪宇商务中心三楼
分所地址:盐城市滨海县永宁路17号
详细内容 Home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财产分割 >> 详细信息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发布时间:2015-02-03   阅读:1689次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具有协议内容的复合性、生效条件的特别性、解除效力的前置性的特征。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效力呢?
 
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上一篇: 什么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下一篇: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及方法
中国江苏南京 戴红军律师 版权所有
电话:025-83756142  0515-89190119 手机:13770633688   地址:南京市白下路111号洪宇商务中心三楼  盐城市滨海县永宁路17号